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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第10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11 13:24

广大市民朋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2020 210日我县发现10例确诊病例马某某,男,57岁,与我县第8例确诊病例李某某为夫妻目前在丰都县人民医院隔离病区进行隔离治疗,现寻找可能接触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马某某活动轨迹

患者与其妻长期住在三合街道世纪花苑,无外出旅和湖北来丰返丰人员接触史

118上午8:30,居住地坐公交至峡南溪等候丰都至保合镇客车。920乘丰都至保合客车,1130时左右到达保合场镇。之后,乘坐朋友刘某某的私家车约11:50时到达文家边村3组,参加文某某的女儿结婚喜宴,直至19日17时晚饭后返三合街道世纪花居住地

1月20日至23日,一直在家未外出。

1月24日上午11时,步行至农村商业银行宿舍楼其大姐马某某家吃团年饭,约18:00步行回家。

1月25日上午,步行至农村商业银行宿舍楼林某某家聚餐,后步行回家。

1月26日一直在家未外出。

1月27日,与朋友李某某、敖某某在家附近打扑克。

1月28日上午9时,陪妻子步行到三合街道瓜草湾村卫生室看病。下午与朋友李某某、敖某某在家附近打扑克。

1月29日上午9时,陪同妻子步行到三合街道瓜草湾村卫生室看病。

1月30日,同其儿子、女儿、女婿及外孙在家聚餐。

1月31日,自驾三轮车到龙河东永辉超市买菜,10时回到家中。晚上同其儿子、女儿、女婿及外孙在家聚餐。

2月1日陪同妻子到县人民医院就诊。

2月2日至2月5日,一直在县人民医院陪护妻子。2月5日晚,接居委会通知开始居家医学观察。

2月6日至2月9日,被接到县人民医院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8日3时确诊为疑似病例。

2月10日,确诊并隔离治疗。

 

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无论您有无症状,如果您是与该例确诊病例同乘一辆汽车、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就餐或从事其它活动等有可能接触的人员,请主动与县疾控中心联系023—70714147,同时向当地政府或所辖社区报告。

24小时举报热线:023—707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