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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5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03 19:13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根据一级响应需要,现将丰都县5例确诊患者行动轨迹(截止2020年2月3日17时)情况,按确诊时间由近及远公布,请对照检查你是否与其有密切接触。


  第5例,杨某,女,37岁,家住丰都县树人镇,1月19日坐私车从湖北到丰都东下高速,当晚在丰都大酒店对面彭三老火锅吃饭,住雅绅酒店,1月20日在树人镇场上参加李某喜宴,1月22日到陈某家吃酒席,1月22日发病,1月31日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31日被确诊,2月1日被送到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第4例,李某,男,37岁,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居住在三合街道船舶公司宿舍,1月22日驾驶私车从襄阳襄城出发,1月23日凌晨到丰都站下高速,1月23日晚在丰都县石油宾馆锦和苑聚餐,1月26日和1月28日在四大银行附近一心堂药房购药,1月30日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收入院,2月1日被确诊并送到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第3例,刘某,男,50岁,家住丰都县三合街道东升路,患者于1月15日乘坐动车从武汉回丰都(1月15日8:16出发、14:00到达),乘坐公交车回家,1月21日出现症状,并到县公安局与县消防队之间的一家药店购药,1月23日到县人民医院内科门诊就诊,1月24日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6日被确诊,1月30日送到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第2例,孙某,男,46岁,家住丰都县三合街道,1月18日驾驶长途汽车(渝A32G57)从温州出发,途径武汉鄂州区蒲田接驳点停车约十分钟,1月19日抵达丰都。1月19至24日居家(1月19日在自来水厂附近华博药房购药),1月24日自行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6日被确诊,2月1日在县人民医院治愈出院。


  第1例,罗某,女,50岁,家住丰都县兴龙镇春花山村,患者于1月11日乘坐动车从武汉回丰都(1月11日07:38出发、13:45到达),1月12日至16日居家(春花山村)未外出,1月17日至18日在仁沙镇卫生院住院治疗,1月19日居家(春花山村)未外出,1月20日至21日在三合街道滨江路13号楼对面的昌野大药房治疗(住三合街道金山佳园),1月22日由中山医院转至县人民医院就诊后隔离治疗,1月24日被确诊,1月30日送到市公卫中心集中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看到此通告后,请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连续观察14天,同时第一时间拨打县疾控中心电话,接受专业人员指导,主动配合社区排查工作。(丰都县疾控中心电话:023-70714147)


  2、居家隔离期间,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日自我2次测体温(上、下午各一次),若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等可疑症状,佩戴口罩,到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3、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必须与家人分室住、分开吃、戴口罩、保持一定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


  4、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科学防控,坚持勤洗手、不外出,戴口罩。


  24小时举报电话:023-70712345。


丰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3日